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建材(湖南)非金属矿有限公司渌口分公司挖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建材(湖南)非金属矿有限公司渌口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挖机采购项目采购投标。
二、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招标内容:中建材(湖南)非金属矿有限公司渌口分公司挖机采购项目招标,确定设备的具体采购数量、具体交货地点及相关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与技术及服务要求”)。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和安装等服务 ;
3.交货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株洲华新水泥厂矿山 ;
4.交货方式:项目指定地点现场落地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等相关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成立时间三年以上)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机械设备销售及维修”。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具有2023年全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为10 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7: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云龙示范区盘龙路1333号湖南总队办公大楼607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费用400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公司名称:中建材(湖南)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银行账户:6041573474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株洲新华路支行 ),并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无论中标与否,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联系人的电话、微信、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4)报名方式仅提供现场报名,不提供邮寄。
六、投标确认书
投标单位查阅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模板见附件)。在本招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8万元。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前,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一次性足额存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公司名称:中建材(湖南)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银行账户:60415734744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株洲新华路支行),并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原则上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10:00。
2.递交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盘龙路1333号湖南总队办公大楼607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盘龙路1333号湖南总队办公大楼7楼会议室 。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疑问及答疑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异议或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执行采购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招标人或执行采购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材(湖南)非金属矿有限公司渌口分公司
地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盘龙路1333号
联 系 人:阳常运
联 系 方 式:18373987610
邮 箱:421550349@qq.com